部门教学运行管理细则
(讨论稿)
教学是学校和各部门的中心,教学任务是通过各教学环节完成的。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教学管理制度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为了保证我系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明确责权规范管理,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经系务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教学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希各教研室、实验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制(修)订
在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长的领导和教务处的组织下,各相关部门参与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组织系部所属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原则与规定,系部领导参与编制各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提前掌握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时提出课程在开设学期和课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与修订系部所属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系部教学大纲的编制与修订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总体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编写工作,安排各门课程负责人编写,并有教研室组织审定、修改,报系部审查。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和调整,系部需要积极和教务处、各系联系和沟通。
二、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的领导和教务处的组织下,系部进行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
1、组织安排和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由主管教学的系部副主任负责总体安排,教学秘书将教学任务下达到各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安排落实教学任务。各教研室主任将各任课教师安排情况汇总后报系部审核签字,由教学秘书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务处,并于教学任务书下达后,及时发放给相应任课教师,并制定学期系部教师总课表,统计学期部门任课专业数、班级数、总课时、教研室教师平均课时和部门教师平均课时等宏观数据。
各教研室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不得无故少上课,学年不足平均课时的教师不能年度评优。已安排好的教学任务不允许私下转交别人,发现后按教学事故处理。
2、负责推荐选修课,安排选修课师资,负责提供重修辅导班的教师及检查落实;
3、负责聘请外聘教师。教研室主任安排教学任务时,如果师资不够要和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汇报,系部认为本校教师确实没有多担任课时的潜力时,可以外聘教师;外聘教师由教研室提出方案,系部批准后进行聘任。
4、负责对本系、部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试教,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5、负责每学期开课前对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进行审核,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每学期开课前每位任课教师都要按规范制定自己的授课计划,一般不允许几个教师使用同一授课计划。教研室所有教师的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交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定签字后执行。期末每个教师的授课计划送系部档案室由教学秘书存档。
在教学过程中,系部根据总课表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秩序管理
根据学院和系部有关管理规定,系部对于本部门的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和管理
1、负责对本系、部教师停课、调课申请的初审;教师因排课不当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原因(病、事、公差等)无法按规定时间上课的,调课教师填写停课、调课审批表,经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同意后申请停课、调课的教师及时通知调课班级。
系部原则要求教师每学期事假不能超过三次。
2、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秩序的管理。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前带齐教学基本文件,并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维护好课堂纪律,尤其要加强课堂考勤;任课教师要认真完成课后辅导和批改作业工作。教学秩序管理工作由部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带领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实施。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秩序;通过教学巡视,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通过对教师停课、调课情况的统计,宏观掌握教学秩序情况。教学巡视每学期进行两次,停课、调课统计期中和期末两次,随堂听课按系部听课制度执行,每种检查方式都要做详细记录,报系部主任;
3、负责对本部门各类教学事故的查处,对出现的教学事故必须如实登记反映,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袒护迁就。
四、教学质量管理
根据学院和系部有关管理规定,对教学质量进行保障和监督
1、根据“质量为本”的思想,承担本系、部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保障责任;
2、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及质量监控的办法制订本系、部的相应制度;
3、具体组织对本系、部教师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成立系、部教学督导组,由系、部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5、按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实施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教务处;
6、组织本系、部进行教学质量评比,包括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阅等;
7、组织本系、部的讲课比赛、公开课和示范课等;
8、每学期组织1-2次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反映的情况,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师生的要求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
9、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估工作。
五、考试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系部所属课程的考试管理工作
1、依据教学计划,负责确定系部有关课程的考核方式;
2、根据教务处安排,负责提供监考教师的名单,并由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监考是教师的工作职责,原则上不得因私不参加监考任务。
3、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组织系部有关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主管教学的副主任要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命题专门会议,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制定系部有关课程考试大纲和命题方案。试卷出完后系部组织对其质量进行评估,批准后方可在考试中使用。
任课教师可根据考试大纲在期末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教学秘书将命题工作汇总统计归档。
4、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负责对本系、部所属课程的考核方法与内容提出改革意见与建议报教务处;
5、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监考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协同教务处及时作出处理;
6、负责组织教师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试卷进行批改、评分。要求每门课程考试试卷的批改都必须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课程负责人具体实施;课程负责人要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标准答案对试卷进行试批,如认为有必要对考题的分值进行调整,需要报教研室主任批准后再进行调整。每门课程的批改过程都必须坚持流水作业,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给分方法进行评分。试卷批改后成绩需要调整,教研室主任报系部主任同意后执行。课程负责人负责统计同门课程各任课教师的及格率,报教研室主任归档。
7、负责督促任课教师防止漏登、错登成绩;试卷批改检查工作,由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具体实施,要做好自查、他查和协查工作。
8、试卷分析;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试卷分析应包含试卷(试题)评价、成绩统计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教学的改进措施等方面。
9、负责本系、部考试试卷的回收和检查;按照学校规定,批改完的试卷回收教务处保管,回收工作由教学秘书组织,各教研室具体实施。
10、负责本系、部试卷的保密工作,包括对保密工作的检查、对泄密情况的查处等。系部要求命题教师在命题过程中,不得在群里进行讨论,不得通过QQ进行传送,也不要通过邮箱发送;任课教师在期末复习时,即便是一人一门课,也不能把考试题目作为复习内容。
六、成绩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系部所属课程的成绩管理工作
1、原则上要求成绩没上报前不得向学生透露;
2、负责将系、部每学期所开各门课程的成绩按要求报教务处;网上提交后纸介成绩单打印两份,经主管教学副主任签字后,一份随试卷袋交教务处,一份随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学秘书存档。
3、原则上不接受学生私自查成绩,收到教务处查卷通知单才可以复查试卷;
4、教学秘书负责每学期各门课程成绩的归档保管。
七、专业申报与建设(暂无)
1、负责系、部所属各专业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拟申报新设专业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
3、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做好专业的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建设工作;
4、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师资培养计划和教材建设规划等;
5、负责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6、负责所属各专业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及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八、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是系部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应该长期坚持、日积月累
1、负责系、部所属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教研室所属课程建设的整体规划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课程负责人所管课程的建设规划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见识要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内涵建设和资源建设为主。
2、负责系、部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对省(部)、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在申报校级精品课的过程中,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自评小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自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安排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提供支撑材料;在申报省(部)、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过程中,系部主任组织教研室提供支撑材料。
3、负责课程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的培养、指导与管理。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为课程主讲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和培训的方便;每学期由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召开一次课程负责人专门会议,听取各负责人课程建设阶段性成果以及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系部对各门课程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课程建设能力不足,在课程建设上引领和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的课程负责人,由教研室主任提出调整意见,系部主任批准后进行调整。
九、教学研究及改革
改革是动力,系部要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1、积极组织系、部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负责本系、部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3、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进行各项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教研、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4、重点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
5、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着力开发教学成果,对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并对优秀教学成果予以推广;
6、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执行听评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配合校级教学评估;
7、组织进行教学改革的试点工作,为学校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十、教材管理和教材建设
1、负责学校教材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在本部门的落实;
2、负责本部门所属课程的教材的选用和推荐工作。教材的选用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学校教材征订登记表,报系部批准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及时交教务处。
3、积极进行教材建设,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做好缺额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系部鼓励自编实验教材和学法指导等辅助性教材,不提倡自编习题集。教材编写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进行讨论审核,报系部审批。
4、负责各类优秀教材评比的推荐和初审工作;系部提倡对国内外同类教材进行讨论和比较,从而提高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和驾驭能力。
十一、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原则意见编定系部所属课程实验大纲、规划及指导书,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制定实验课课表,落实实验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好实验、开放实验等实践性教学活动;
3、负责对所属实验室的建设;
4、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仪器设备的需求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同时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需添置、维修、报废的仪器设备情况报教务处;
5、负责制定每学期教学耗材的需求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6、负责系部修购项目的申报;
十二、师资管理与建设
1、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制定本系、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管理本系、部专兼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建立完善的系、部师资档案;
3、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辅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了解其政治思想表现、教学情况和科研情况等;
4、负责课程主讲教师和省、校两级青年骨干教师名单的推荐和初审,负责已通过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5、负责抓好本系、部师资队伍的梯队建设,选拔、培养好专业带头人;
6、按学校要求做好本系、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及聘任的有关工作;
7、按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规划,确定每年、每学期教师进修、培训、调研、实习的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备案,负责对教师进修、培训、调研、实习的效果进行考核并形成意见交教务处;
8、负责对本系、部聘任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试讲和确定人选。组织督促聘任教师及时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对聘任教师的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
十三、教学档案管理
具体负责收集和管理本系、部的教学档案材料,包括上级和学校文件、教学管理制度办法,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登记册、学生每年花名册,实验实习大纲及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奖惩情况材料,师资建设和管理材料,教研活动记录本、第二课堂活动登记本等。
十四、各类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
根据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落实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的参赛人员和指导教师,组织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力争获得好成绩。
十五、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执行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并制定本系、部相关实施细则;
2、成立系、部教学督导组并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团等机构推荐人选;
3、负责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计划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本系、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计划及实施细则,并负责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应用;
5、负责所属系、部教师的课酬自主分配部分的发放工作。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按统一标准将系部自主分配部分总课酬发到系部,系部根据各任课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造册报教务处,再具体发放到个人帐户。
6、负责对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制定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细则;加强对教学管理干部的管理,制定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管理细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基础课教学部
2019年4月7日